国知局“改名”了,你知道吗?发表时间:2022-10-14 15:15 2018年8月28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“一带一路”高级别会议论坛上提到: “在我们推进‘一带一路’知识产权合作的同时,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。过去两年,我们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......今年初,又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,实现了专利、外观设计、商标、原产地地理标志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管理,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的管理效能。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文名称没有变化,但其内涵和职能已经有了很大的拓展。为此,经中央批准,我们局的英文名称缩写也已经由原来的‘SIPO’变成了‘CNIPA’,也就是‘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’的缩写。我们希望今后以这样一个全新的名称、全新的面貌,延续我们的友谊,深化我们的合作。” 几天后,在2018年9月3日时,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也发表了相应声明,“关于正式启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英文译名等事项的通知”,声明中指出: 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《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英文译名的通知》精神,经局批准,自2018年8月28日起,我局正式启用新的英文译名:‘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,PRC’,或‘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’。对外正式简称为‘CNIPA’,口头表述为C、N、I、P、A逐字母发音。”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,也发布了相关声明,不仅指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英文名称由SIPO变更为CNIPA,也说明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也将同步启用新域名,由之前的www.sipo.gov.cn变更为www.cnipa.gov.cn。 其实,这种变更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,尤其是涉外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看来,是必行之路。之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缩写为“SIPO”,为“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”,State虽有国家之意,但译为“州”更为准确,比如美利坚合众国(United States of America)中的State便是州的意思。 而Office则常见于欧美的译法,在我国并不常见,甚至说基本没有采用这种“功效对等”的原则进行译制的政府机关单位,换言之,Office与我国的其他政府机关的译文并不统一。在我国各部门名称翻译的过程中,其实有一些相对固定且不成文的规定,一般直属于国家的“局”译为Administration,而直属于地方的“局”译为Bureau。当然,这个结论不是必然的,我国的很多政府机关也并没有参照这种形式进行名称翻译。 之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简单粗暴的直译成SIPO在小编看来是不太合适的,不仅仅是因为用词不当,最关键的是,整个缩写里根本没体现出这是哪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局啊!美国专利商标局叫USPTO,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,欧洲专利局叫EUPTO,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,整体机关单位的缩写前面几个字母都是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缩写,才能让本领域技术人员毫无疑义的确定主题名称所表达的含义嘛。 总而言之,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英文缩写变成了CNIPA,网站域名改成了www.cnipa.gov.cn,大家都记住了吧!
作者:李弱萱 2018年09月05日 上一篇商标、版权代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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